岗位职责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各岗位职责

   一、学生工作处处长

 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指示,负责全院学生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主持学生工作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处内工作人员的分工和年度考核,并对工作人员的晋级与奖励提出建议。

    2. 指导和组织本部门教学或行政工作,按照学院领导的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本部门的管理水平,不断促进本部门改革、发展与稳定。

    3. 负责对本部门教职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具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有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4. 负责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接待与来访,及学生重大事故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5. 负责召集学生工作例会,听取各系学生工作的反映和汇报,协调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并指导各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6. 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课余文体、科技及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并进行检查、评比、考核与表彰。

   7. 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负责全校学生工作总结,提出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及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建议。

   8. 遵守财务制度,管理并使用好本处职权范围内的各项经费。

   9. 负责全院的学生校风建设工作、安全文明教育及管理、和谐校园的建设,校园吸烟、使用违禁物品等违纪现象的查处;(目标:围绕校风、学风和文明校园建设,指导院系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10. 负责学院的学生负责下列审批和报批工作:

(1)负责上报省市优秀辅导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班集体的材料

(2)审批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贫困生基金、勤工俭学费用

(3)报批学籍管理的有关材料

(4)审批与报批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

   11.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1.在处长的领导下,分管教学辅助管理、学生日常管理、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具体组织开展学生管理线考核工作。负责配合、协调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抓好学风建设,重点抓好学生的到课率,秩序和教学环境秩序的治理整顿与日常维护。

   2.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考核办法、奖励机制并组织实施,以提高学生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3.负责学生和辅导员、班主任的各项检查与评审工作。

   4.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考评工作。

   5.负责新生入校、军训、毕业生离校和寒暑假学生离返校的组织领导工作。

   6.负责学生的奖惩和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7.负责制定公寓管理制度,寝室卫生评比标准和住宿协议工作。

   8.负责制定公寓安全和管理紧急预案,确保公寓防火、防盗安全。

   9.负责公寓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评定工作。

   10.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的调查处理。

   11.负责重大人事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12.负责督查各二级学院的到课率、就寝率、交费率等工作。

   13.处长外出时,主持学生处工作。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生工作科科长

   1. 在学院党政、学生工作处的领导下,向学工处领导负责,全面开展全科室各岗位工作的监督、指导、安排、考核、管理、日常工作要求等内容。

   2. 负责拟定和修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学期或学年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3. 主持学生科工作,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的布置、检查、督办、总结,并按有关规定定期对其进行岗位考核;组织全科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全科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学生管理工作任务。

   4. 负责辅导员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并定期召开辅导员工作交流会,适时组织辅导员培训,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档案;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会管理、耐心细致做思想教育的辅导员工作队伍。

   5. 负责制定、修订、完善本科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

   6. 协同相关科室对学生的留级、休学、退学、复学、转学、毕业、结业、肄业提出审核意见。

   7. 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以及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8. 负责组织开展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类奖学金评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等奖励表彰工作。

   9. 负责组织和指导学院做好本科学生档案管理、转移和邮寄工作

   10.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相关工作工作。

   11. 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人生观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军训及毕业教育等工作。

   12. 每学期末完成本科室工作总结。

   13. 完成校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办公室综合干事

1. 负责协助有关领导起草有关文件材料、打印、上报并下发有关部门。

2. 负责传达领导的有关通知、指示、决定,汇报院系反映的有关情况,做到上传下达。

3. 负责召集学生工作会议,会场布置、通知参会人员,整理会议记录,督促落实会议安排。

4. 负责学生处有关学生工作的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及外来文件的督办工作。

5. 负责组织学生处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整理检查记录,督促整改落实。

6. 负责协助领导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及部门工作的沟通协调工作。

7. 负责学生处工作人员的考勤、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二级学院考勤的审核工作。

8. 负责学生处文件管理工作,做好收发文登记,及时将收到文件呈报分管领导,并将文件分类整理存档。

9. 负责学院学生、学生工作队伍的档案建立及保管工作。

10. 负责接待学生处联系工作的人员、学生和家长,并做好记录。

11. 负责日常及节假日值班安排,并组织检查。

12. 负责保管学生处印章、微机、电话 、办公桌椅,领取发放办公用品、水卡、报纸、信件。

13. 负责负责学生信息收集管理及学生证的印制、办理、发放、补办等工作。

14. 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办理,医保政策的宣传动员,指导学生报销保险等工作。

15. 负责学生商业保险办理和理赔工作。

16. 完成校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资助管理干事

1. 负责制定和完善“奖、勤、补、贷、保”等助困措施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助困工作体系。

2. 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回访、调整、检查工作。

3. 负责国家、自治区和社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4. 负责学生勤工俭(助)岗位安排、工作指导、岗位监督等相关管理工作。

5. 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负责学生生源地贷款、院地贷款及学生还款协调工作。

6. 负责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返还、资料审核、信息上报工作。

7. 负责开展学生感恩教育工作,组织资助相关活动的计划、开展及总结工作。

8.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数据建档、数据报送等工作。

9. 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资格审核、开具证明、回执录入和毕业确认工作。

10. 负责资助投诉处理及信访工作。

11. 负责贫困生思想调研工作。

12. 负责开展资助业务的培训工作。

13. 负责对各班级资助工作的指导、检查、总结与评比工作。

14. 负责学院职工及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


 六心理咨询干事  

1.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方案的制订实施工作。

2. 负责心理健康危机学生的辅导、处置工作。

3. 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的课程开发及考核建设工作。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5. 负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组织成立以各辅导员、学生骨干为主体的心理健康预警队伍,做好学生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6. 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7. 完善心理咨询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全年开展日常咨询。

8. 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专业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 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开展电话咨询服务,做好咨询、治疗的个案跟踪调查工作。

10. 在学院首页开通心理咨询专栏,并做好网站学生咨询及解答工作。

11. 建立与专业心理治疗机构的常规联系,做好重症患者的转介治疗工作。

12. 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筹备和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