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韦国祥等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公示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蒙俊百
发布时间:
2018-09-05 05:10:35

摘要:



关于撤销韦国祥等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公示

各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经学生申请、班级考核、部门审查,拟同意韦国祥位同学撤销处分的申请。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专业

班级

原处分种类

申请理由

1

韦国祥

空中乘务

161班

通报批评

受处分期间认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不再触犯校纪校规。

2

黄岳

空中乘务

162班

通报批评

受处分期间认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不再触犯校纪校规。

3

陈善晓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161班

通报批评

受处分期间认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不再触犯校纪校规。

5

韦恒航

空中乘务

161班

通报批评

受处分期间认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不再触犯校纪校规。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13677825083  张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180904